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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是未婚夫的学妹/香草味的我说你的口红/我期待他能认出我(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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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到了地方,林屿还没下车,已经紧张得跟盛耀强调了七八遍,“你走路一定慢点!”

盛耀点头,擒着林屿的小腿搭在自己腿面上来。他低头帮林屿把高跟鞋穿上了,动作体贴至极,看那装模作样的神情,像是那双罪恶的细高跟不是他从架子上挑出来的。

两个人下车,经由侍从接引穿过长廊到了宴会厅。路程不算长,但林屿一直挽着盛耀的胳膊,紧张得五指收紧了,快要把盛耀的西装都捏出褶子来。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他紧张,偏偏盛耀还要逗他,偶尔一步跨得远了,急得他压低了声音叫,“你慢点!我穿这个不行……!”

细高跟,还在家里的时候看见那双鞋,林屿就觉得那是要他的命。时间紧张,他没有穿上多熟悉的机会,所以下车之后每一步路他都尽可能走得小心翼翼,免得众目睽睽之下跌倒了,那他一定能羞耻得当场挖个地洞钻进去。

他不知道侍从有没有听见他的话,但他也不在意了,只是用恶狠狠的视线剜了盛耀一眼,自以为气势很足的眼神,惹得盛耀转向他低着头小声地笑,“怕摔跤你就拉着我,这么挽着,我待会儿都不好接你。”

林屿抿唇,忍耐着没有再多发牢骚。他听话的去拉盛耀的手,两个人指尖刚一碰到,他就感觉到盛耀飞快将五指都扣进他指缝里,很快形成了个十指相扣的手势,掌心的热度都飞快交替了。

不知怎么的,明明在家里都已经做尽了羞耻的事情,但现在两个人十指相扣,林屿觉得更为羞耻了。很快进到了宴会厅里,他在缓慢流淌的弦乐中逐渐冷静下来了,默默给自己做心理建设,一定是因为两个人在宴会厅里。

别人带的伴,要么是挽着臂弯,要么是两个人并肩而行,只有他,被一双高跟鞋害得不得不紧紧扣着盛耀的手,对摔倒丢脸的恐慌感逼得他不得不缀在盛耀身边,半步都离不得。

但盛耀出席这种场合,肯定免不得要应酬的。林屿眼尖的看着有西装革履的中年人端着酒杯冲盛耀过来了,赶忙偏着脑袋小声叮嘱,“你不许乱来!”

盛耀笑而不语,但眼里分明传递出“如果你乖的话”的意思。

这不是在家里,林屿根本拿盛耀一点办法都没有。穿着裙装和高跟鞋出席宴会的感觉让他如芒在背,倒不是担心有人认出来他是林家那个早死的幺子,毕竟化妆师确实功力深厚,明艳的妆发让他自己看着镜子也无法认出自己来。

他就是担心会有人看出来他是男性。

不消细想,林屿也知道那是比自己穿着高跟鞋在宴会厅跌倒还要丢脸的情况。

万幸,今天盛耀终于是做了次人。

合作伙伴过来跟盛耀打了招呼,林屿明显看出来对方眼里有要让盛耀介绍自己的意思。他紧张得不敢说话,暗暗掐着盛耀的手指松不开,就怕自己一说话,声音会暴露性别。

而盛耀被掐着手指,面上还一派自在,先是介绍说女伴是外出学习时候的学妹,末了又补充,学妹刚来首城对气候不太适应,嗓子哑了还没能好。

这样一来,不仅顺利消除了合作方对于生面孔的怀疑,还帮着解释了林屿不能开口说话的原因。

听着盛耀的话,林屿终于放下心来,他对着举杯的男人露出个满怀歉意的笑,接下来的时间,他就尽职尽责的站在盛耀身边充当着初来乍到对首城的一切都兴致高昂的外地人角色。

准确来说,是外地花瓶。

盛耀在外出学习期间开设的工作室早已经有了不错的成果,回来之后有盛家的助力,发展势头更为迅猛。这次宴会不少人想借机乘盛耀的船,盛耀游刃有余的和各方交涉探讨,但林屿一句都没能听进去。

他仍旧抓着盛耀的手,只是心思完全不在盛耀身上了。盛耀不用偏头,都知道林屿频频转头看的,一定是宴会厅的正门口。

宴会已经进入高潮了,林家人还没出席呢。

盛耀心里门儿清,但面上不显。他见着时机合适了,推拒了另一位客人共饮一杯的邀约,拉着林屿往冷餐桌的角落走去。

“脚是不是很疼?先坐坐。我给你拿点吃的吗?还是你想尝尝这边的酒?”

一听要喝酒,林屿就回过神来了。他侧身坐在侍从抽出来的椅子上,小声但恶狠狠地拒绝,“你别想害我!”

他们带着林屿离开。

“宋元在救济院的时候……身体还好吗?”

从林知云那里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林程按了按额角,愈发确定了不能让林屿知道宋元身上发生的事情。

不然以林屿的性子,一定会主张把宋元接回家的。

“宋家原本那个孩子,是个病秧子。”

林程记得,那个孩子和林屿一般大,周岁的时候宋家宴客,林正清带着贺礼过去,还说那孩子看着就身体不好。

病秧子少爷好不容易长大了点,仍旧是受了凉就得卧床休息的身体。六岁那年秋天意外落水,之后就一病不起了。

对外消息是病得起不来了,但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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