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吃瓜 第143节(3 / 3)
则在谈论张忆国:“他这情况,要么就自己歇下来照顾聪聪,要么就娶个妻子来照顾,靠那些生活助手还是不行,那些人进药厂主要目的也是想要学习,日后参与项目的,哪能天天帮着带孩子啊。”
话说起来简单,但人家凭什么啊。
苏维民也是唏嘘:“我也劝他了,他现在这情况,再娶一个才是好的。”
张忆国年纪不大,当初回国二十三四岁就结了婚,结婚后不到两年就生了女儿,女儿结婚则比较早,十八岁就生了张聪,虽然孙子都这么大了,可张忆国严格算起来,也才四十多岁。
也不求娶个二十来岁的大闺女,那是害人,就娶个死了男人的寡妇,哪怕带孩子也无所谓,张忆国现在躲到白马县这个小研究所,都能给继妻和继子好的生活,更别说一旦以后上面政策变了,又请他回京城的研究所了。
而那个新婚妻子唯一要做的,就是将张聪照顾好而已。
老夫妻俩这个‘而已’多少有些坐着说话不腰痛的意思,第二天郑婉珍就过来跟黎善吐槽了,吐槽的时候还不忘给小楼穿棉袄。
小楼满了月,脸盘子也跟着满月。
那胖脸蛋上得肉‘duangduang’的,看的郑婉珍真恨不得把她带回琼州去,但一想到琼州那个太阳,那个海风,她又默默打消了这个念头。
黎善则早就习惯了俩妯娌对小楼的莫名喜爱,一边趴在书桌上奋笔疾书,一边头也不抬的回道:“他家的情况也确实难搞,现在唯一只能寄希望于照顾张聪的人,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了。”
郑婉珍叹气。
谁说不是呢?
人善良了,甭管是继奶奶还是小保姆,对张聪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郑婉珍想的头疼,干脆不想了,转而说起另一件事:“对了黎善,你说,我不跟你二哥回琼州,留在家过年怎么样?”
黎善手里的笔一顿,耳朵瞬间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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